是聯合書院胡忠圖書館的味道。
是1995年4月的陽光和風的味道。
是九廣鐵路車廂的味道。
是中大Snack Bar的油煙味……
如果你有看過之前那一篇《金庸之味》,應知道我因為太沉迷金庸小說而(錯誤地)選修中大歷史系——為了有朝一日成為小說家,書寫融合歷史的武俠小說,惟有去鑽研歷史,結果﹐開學後……我再沒有寫過任何武俠小說,甚至連稱得上是小說的文章都沒有寫。咁寫乜?咪寫嗰啲好悶的導修報告和論文囉。
某一天,在Snack Bar食完晏,準備上堂,路過范克廉樓,見有人在擺攤檔賣書(我不知道現在還有沒有,但在我讀大學的遠古年代,經常有學系 / 學會擺檔賣書),我望了望,被一個書名吸引——聽風的歌。
作者,村上春樹。
村上春樹的名字自然早就聽過,只是從未睇過,記憶中有朋友看過他的《挪威的森林》(如無意外大部份港人都是因為這一本而認識村上春樹),讀後感只有兩個字:好鹹。這個簡短評語理應吸引到(好鹹的)我去看,但奇怪,(好鹹的)我竟然冇睇——直到《聽風的歌》,才正式去看村上春樹的小說。
「Well,原來小說可以這樣寫。」——這是我看過《聽風的歌》後的感想。
過去只會看衛斯理和金庸的我一直以為,所謂小說,就是一種以情節串連的東西,我甚至自行歸納出一條等式:看小說 = 看情節。所以,情節愈峰迴路轉的小說,就是好的小說——人物描寫固然重要,但如果情節設計得不夠好,人物描寫也不會突出……
但《聽風的歌》是沒有情節的——OK,姑且當作是情節吧,問題是經由那些情節,究竟串連成一個怎麼樣的故事?我不知道,而只知道,這是主角「我」在某個暑假的故事,沒有峰迴沒有路轉,有的只是瑣碎的生活片段,加一些情緒和感受,That's All。
離奇在,我竟然覺得好睇,甚至比起情節豐富到核爆的金庸仲好睇。
好記得,看完《聽風的歌》的最後一頁,是在聯合書院的胡忠圖書館,時間是1995年4月,有陽光,有風,很舒爽的一天。
然後沒再看金庸,反而把當時坊間買得到的村上小說,一本一本買下,一本一本看下去:《1973年的彈珠玩具》(主角「我」經常捧著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估不到我終於在兩年前,讀 / 捱了這本書3/4)、《舞舞舞吧》(當年博益版的譯者不是賴明珠,而是葉蕙)、《㝷羊冒險記》(嚴格來說,這一本的故事緊接著《1973年的彈珠玩具》,但我沒太理會閱讀次序)、《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國境之南.太陽之西》,最後才睇《挪威的森林》。
結果歷史重演。初中時因為睇得太多衛斯理而試寫科幻小說,高中時因為太沉迷金庸而寫武俠小說,到了大學,因為狂煲村上,而開始去寫連我都不懂得怎樣定義的小說——1996年夏,Year 2的暑假,在前往二樓書局的梯間望見一張海報,「青年文學獎」的海報,我突然,好想寫點甚麼。
那個暑假,我不是返暑期工,就是匿埋寫小說(明明要籌備畢業論文);小說沒有大綱,一想到就寫,寫夠二萬五千字,唔知寫咗啲乜,擺埋一邊……開學後,臨近截止日期,用了兩日,由朝到晚再到第二朝,改寫了一遍,在范克廉樓Canteen放入公文袋,寄。那篇小說,名叫《少年》(名字借用了杜斯妥也夫斯基的同名作品),「我」在某個暑假的零碎故事和所思所想。寫的時候唔覺,到事後才發覺:深受《聽風的歌》影響。
那大概是我成世人最沒有目的最純粹的一次寫作經歷。講堅,我從來冇諗過攞獎,亦都冇諗過這一篇小說會為我帶來什麼——反而初中時模仿衛斯理寫科幻小說,是自卑的我,渴望得到(女)同學認同——這一次,只是基於一股極度強烈的寫作欲望,而我不得不設法去滿足這股欲望。
估不到這股欲望,一直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