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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燕妮:在稿紙上噴灑香水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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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金庸心中最好的散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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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痛罵香港年輕人「九唔搭八」的鍾鎮濤曾唱過一首歌:「你似北風吹走我夢,就讓一切隨風。」這首《讓一切隨風》,據說是黃霑因想念已分手的女友林燕妮而作。黃霑是「四大才子」之一,得跟金庸、倪匡和蔡瀾三位好友共享這一稱號,而林燕妮則一人獨享「香江才女」——此城的才女雖不止她一人,但介紹她時至少是不必與其他才女放在一起加上「之一」的。

林燕妮是烈女,揹著「第三者」的罵名與黃霑相戀十餘年,最終還是因為黃霑的花心而分手。分手後黃霑雖不斷請求原諒,並在頒獎禮上表示林是她最愛的女人,林燕妮卻不為所動,直至兩人先後因癌症離世。如黃霑04年逝世時林燕妮所說,兩人再無說過半句話。黃霑曾這樣評價她:香港的才女都有份小家子氣,唯獨她沒有。也許正因如此,林燕妮再沒回頭。

林燕妮.jpg

 林燕妮 




唯一的丈夫,李小龍的兄長

1988年的最後一晚,金庸按照慣例,請了一群朋友在山頂道的家中迎接新年,座上便有林燕妮和黃霑。午夜時分,新年的鐘聲已然遠去,大家酒飽飯足,黃霑走到金庸面前低語了幾句,金庸一邊聽著一邊點頭微笑,然後便有了黃霑向林燕妮跪地求婚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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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黃霑在一次飯局上向林燕妮求婚

(攝:李純恩)


正抽著煙的林燕妮對於眼前這一幕,並沒有太過大的反應,思索片刻便答應了黃霑。金庸大俠有成人之美,向在場的羅德丞律師徵詢了意見後,說:「我問過羅律師了,他說如果這麼多朋友都見證了,這段婚姻是成立的。」隨後,大俠即席揮毫寫下一對聯作為婚書:「黃鳥棲燕巢與子偕老,林花沾朝雨共君永年」,每個在場朋友都在這婚書上簽字作證。當時在場的李純恩看到只有倪匡一人嘀咕著:「不相愛的,他們不相愛的。」但半醉半醒的倪匡也還是在婚書上簽了字。

金庸證婚對聯


遇上黃霑之前,林燕妮有過一段婚姻,丈夫是李小龍的兄長李忠琛,育有一子。李小龍能武,兄長李忠琛則是學業優異,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畢業,擁有香港大學博士學位,60年代加入香港天文台任職科學主任,後升任助理台長,與名門出身、同樣於美國名牌大學畢業的林燕妮算是門當戶對,可惜性格不合,終至分離。兒子李凱豪四歲那年,才二十五歲的林燕妮和李忠琛簽下離婚協議,此後李忠琛與香港小姐冠軍張瑪麗結婚,而林燕妮則遇上了黃霑的瘋狂追求。

前夫為李小龍的哥哥李忠琛


那場由眾人見證的婚禮,林燕妮並不承認,甚至在兩人分手後的1991年,特地透過律師行發信澄清與黃霑並無婚姻事實。但對於傳媒與大眾來說,她與黃霑的相戀似乎更具娛樂價值,而李忠琛始終只是「李小龍的兄長」而已。相反,在林燕妮心目中,李忠琛是唯一曾有過的丈夫,並曾以「最美麗無瑕,最快樂的」來形容和他在一起的戀愛時光。

林燕妮和李忠琛在美國讀書時相識於一次聖誕派對,第二天便收到李忠琛單刀直入的電話:「我是 Peter Li,我想約會你……」後來,李忠琛把自己贏來的花劍劍擊冠軍刻上她的名字送給她,比黃霑在91年領取十大金曲金針獎時說要把獎項獻給「一生中最愛的人」,還要再早幾十年。李忠琛對林燕妮愛得激烈,對她說過若娶不到她便去當神父,然而兩人婚後卻過得并不愉快。林燕妮是社交女王,出沒於各種舞會、社交場合,又有很多的朋友,可李忠琛卻不喜歡,對這隻嚮往自由飛翔的燕子多加限制,又時常不瞅不睬,於是,曾經深愛的丈夫及家庭成了她迫不及待要掙脫的牢籠。

與李小龍及李父李海泉


離婚後,林燕妮最放不下的是兒子。她曾撰文《我兒》,表露出濃濃的母愛:「所有快樂都是短暫的,唯有做母親的快樂持久至今,如果我要為自己的利益而否認一切,我也不會否認我是你的母親……我不懂得如何照顧你,但是只有我才能聽得明白你發出的各種聲音。你從我體內而來,你一生都會在我心中……我不要你以為母親是聖人,你的母親只是一個常犯錯誤、自私和貪心得想擁有全世界的人,我不會為你犧牲一切,但我會為你爭取一切;我不會把把全部時間奉獻給你,但是我會為你茍延殘喘。世界上最難得到的不是愛人的心而是孩子的心, 最令一個婦人傷心的事不是愛人的背叛與不了解,而是孩子的背叛和不了解。」

與兒子李凱豪


如今回頭看,林燕妮一生遇到許多愛她或她愛的人,但都相繼離她而去,家人也一個個被病魔奪走,即使是最放不下的兒子,也是到了晚年才多了相處,重建起應有的母子關係。林燕妮死後設靈,兒子為她挑選了其生前最美的一張照片,把靈堂佈置成她最喜歡的白色,又灑上她最愛的Chanel香水。




似北風轟轟烈烈愛一場

林燕妮和黃霑結識,是因為兩人參與迪士尼樂園巡迴演出的香港站籌備工作。一場合作,兩人很快戀上彼此,黃霑愛林燕妮的氣質和美麗,林愛黃的能幹和幽默。在黃霑眼中,林燕妮究竟美到什麼程度?有次宴席,同場既有林燕妮,也有美絕一個時代的林青霞,但黃霑眼中的「林美人」卻只有林燕妮一人。即使美若林青霞,後來也曾撰文盛讚林燕妮的到場猶如「女王出巡」,令她不自覺張大了嘴巴。很多年後,兩人相約在銅鑼灣吃飯,看著林燕妮的背影,林青霞又感慨:「她的出現總能讓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黃與林兩人的戀情最為人津津樂道的,是合辦了一家廣告公司——名字簡單粗暴,就叫「黃與林」。憑著兩人的才氣,公司創作出為數不少的經典廣告,也賺來了不少錢。由於兩人並無成婚生子,這家廣告公司就成了他們最重要的愛情結晶。公司後來也按他們的計劃,以大價錢賣給了一家國際廣告公司,而他們的愛情也差不多走到了盡頭。

兩人相戀時,黃霑與青梅竹馬的原配華娃仍未離婚,林燕妮也從未要求他離婚,甚至自掏腰包買房作為兩人的愛巢。那時黃霑財力遠不如林燕妮,但外人卻覺得什麼都是花的黃霑的錢,連林燕妮愛的時裝,也是黃霑掏錢所買,林燕妮對此一直很感委屈。1991年出版長篇小說《雪似故人人似雪》,就是為了發洩當時的鬱悶。她後來回憶說,換成今天,根本不會寫著樣的小說。

林燕妮與黃霑


她還寫過這樣的一段話:「我的第一次婚姻,父母並不雀躍。後來陰差陽錯的那一個,有妻有兒未離婚,實在把父母氣壞。一般女兒家結婚都是向上爬,而我卻一直向下爬。」這裏說的「陰差陽錯的那一個」,應該就是黃霑。其實,林燕妮早在1988年已經受不了黃霑的脾氣,想提出分手,奈何89年的學生運動,令這段感情又苟延殘喘了幾個月。時局竟也牽動著兩個人的愛情。

傷得如此痛,兩人的愛戀當然也有過激情與浪漫。最浪漫的莫過於兩人同時間去港大修讀碩士學位,成了同學;又曾同寫「一題兩寫」的專欄,羨煞多少文藝青年。

林燕妮與黃霑合寫專欄「一題兩寫」,後結集成書




「我不是愛錢,我是愛漂亮。當然漂亮的鞋子也是需要錢來買的。」


愛漂亮的汽水廠太子女

林燕妮曾寫過足以成為港女聖經的文章《女人該用男人的錢》:

「女人該用男人的錢,不是花去賭博吸毒,而是用來買衣物和一些飾物……總之女人財力再好也不要把男人當作女人般養,別讓他忘記你是個需要他照顧的女人,那你才不會失掉女人味。」

但林燕妮出身富貴之家,而且自己也很會賺錢,並不需要花男人的錢。林燕妮的父親是開汽水廠的,旗下汽水品牌曾大受歡迎,而家裏有錢的程度也一度令三妹林雁妮的同學傳聞其家中有九部電視機,林雁妮便回家向姐姐求證,林燕妮回應說:「神經病,連廁所也安裝電視機嗎?」

林燕妮父親汽水廠生產的汽水


父親為廠中生產的一款汽水想了一個推銷策略,凡是瓶蓋裏印有燕子標記的,則可獲得贈飲。而那個燕子,即是取自林燕妮的名字。林燕妮弟弟林振強病逝前最後一篇專欄文章寫道:「每想起這燕子,許多開心事情,就湧上心頭。」以此向姐姐告別。林燕妮一直很愛這個弟弟,在事業上幫助過他很多,在得知他患上淋巴癌後,還捐骨髓救他。

林燕妮與弟弟,知名作詞人林振強


林燕妮經常大手筆花在購買各種時尚名物上,試過以過百萬購買一件皮草。曾有男友笑她「左邊耳朵戴着一個浴室」、「右邊耳朵戴着一個廚房」、「左手戴着個睡房」、「右腕戴住個客廳」、「脖子戴住層樓」,比喻實在妙絕。林也承認自己有控制不了的購買慾,但並非為了炫耀,又寫過《衣服不過是衣服》:


「衣服可以突出一個人特別的氣質,卻不可以令沒有氣質的人變得有氣質,穿錯了還可以令人一塌糊塗。」




在稿紙上噴灑香水的女子

金庸稱讚林燕妮是寫散文最好的女作家,倪匡不同意,說要刪去「女」字才準確。兩位才子對林燕妮如此讚不絕口,即使有人情分在裡面,對她的文字至少也是很欣賞的。

林燕妮成為作家,金庸功不可沒。某次,明報專欄作家簡而清外遊,他在TVB工作時認識林燕妮,知道她有些斤兩,便找她代筆。林燕妮因這一次代筆竟得到明報老闆金庸的賞識,為她另闢一專欄,起名為「懶洋洋的下午」——這個專欄名及其後的「粉紅色的枕頭」等等,多少帶著一股小資產階級的情趣。

香港報紙專欄通常只是像豆腐塊那麽小的小方塊,容納的篇幅不長,林燕妮沒想過寫了專欄便會出書,但有一天卻有出版社打電話給她,說要為她出書,而林燕妮也欣然答應,後來才從別人口中得知這位仁兄不怎麽付版稅。第一本書就以《懶洋洋的下午》為名,封面印上林燕妮的側臉大頭照,是知名攝影師水禾田拍的。書放到了遍地都是的報紙檔去賣,林燕妮迅速走紅,後來還意外地收到了出版社的稿費,六千大元,在當時來說是不小的數目了。

林燕妮作品集


林燕妮的文字,未必如金庸和倪匡盛讚的好。寫人生哲理,雖也有佳句、洞見,但也頗有心靈雞湯的味道,配上蓮花之類的圖案,大概能在老人群體中迅速傳播;寫男女關係,就她所處的時代而言,也許有其進步之處,甚至放在今天也有值得揣摩學習的地方,但若給如今的青年來讀,老土俗套的感覺或許更多。唯獨她寫社交圈的事,寫她認識的人,則因為她的閱歷和交遊廣闊,令人有些窺探的趣味。至於她寫的小說,雖然也有不少的讀者,但也許還是不足以與同代的亦舒、李碧華等人的影響力匹敵。

一個人活成了傳奇,總有些地方難以解釋。關於她的寫作,最為人知曉的或許不是其文字本身,而是她喜歡在稿紙上噴灑香水的習慣。但她為何要這樣說,卻很少人提,很容易讓人以為她做作。事實上她解釋過,只是因為寫作是在夜間,而香水可以提神,為寫作營造氛圍。

談林燕妮的時代意義,她所樹立的一種時代女性的典範,要遠大於她的文字。不拘泥於傳統女性角色,掙錢比男人多,敢愛敢恨也敢穿,有識見也有品味,不依附男人也不依附任何人,堪稱女人的楷模吧——或許該如倪匡所言,把「女」子刪去。

生病後的林燕妮已深居簡出,甚少露面,她不想別人分擔她的痛苦,也不想朋友看到她的憔悴。有個老朋友聯絡不上她,知道她仍會看報,便在專欄中要求見面,可沒能見著。去年書展以「愛情文學」為題,邀請林燕妮出席活動,本已答應出席,卻也終究沒能趕上。而為她送上花牌致哀的金庸,在事隔四個月後也登極樂去了。

曾說過40歲前已完成所有要做的事,她也許已經沒有人生遺憾,又說過「下世不想再做林燕妮」。對於一個作家來說,最可悲的也許是,生前人們最愛談她身上的穿著花了多少錢,死後仍有不少媒體不厭其煩地細數她擁有的物業值多少錢。

「如果有一天,燕子樓空,不用驚訝,莫問佳人何在……肉身消失沒關係,精神不滅才是永恆。」林燕妮生前最後一篇專欄文章《我又看見永恆》在她逝去的那天刊出,從此她的靈魂也就再無人能鎖著,如她1973年在明報刊登的第一篇文章所寫:


「我的肉身可以被人擁有,我的雙肩可以被很多責任壓着,但是靈魂,它是我唯一的財產,我不會讓任何人把它鎖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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